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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发《规范直销行为提醒警示书》
2022-03-28 15:07:05   来源:北青网健康

  

 

  近日,北青网健康注意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发布《规范直销行为提醒警示书》(简称:《警示书》),据《警示书》显示,为规范直销行为,维护直销市场秩序,现就依法经营、规范直销作出如下提醒∶

  一、严格依照《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从事直销活动,遵循诚实信用和守法崇德的原则,规范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认真吸取教训,积极整改。针对问题,举一反三,防范风险。全链条排查生产、经营和宣传等环节存在的管理漏洞,在制度建设、人员管理、信息报备、合规经营等各方面进行自查整改。

  三、切实加强对直销员和经销商的管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分支机构、分公司、直销员和经销商等营销队伍的管理,尤其是对经销商等合作方、关联方的管控和约束,确保其不得违反《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不得以招募会员、优惠顾客等名义,实施未经批准或者未取得直销员证开展直销活动等违法行为。

  四、严格规范直销员招募、培训。严格按照《直销管理条例》和《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开展直销培训,不得委托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以外的单位、个人为企业招募直销员,不得以缴纳费用或购买商品作为条件招募直销员,不得以召开研讨会、激励会、表彰会等形式变相对直销员进行培训。

  五、严禁从事夸大或者虚假宣传行为。严格要求直销员、经销商在经营中如实介绍、展示和推广产品,不得利用招商会、产品推介会、分享表彰会等方式,对产品功效和质量作夸大或者虚假宣传的行为。

  六、坚决与各类传销行为划清界限。严禁以直销名义或者以直销经营许可证为幌子,以股权激励、资金盘、投资分红等形式从事传销违法活动。不得支持、帮助、纵容或默许合作方、关联方打着直销企业旗号或者借助直销牌照影响力从事传销,不得为上述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七、全面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和完善消费服务质量,严格执行法定的退换货制度、冷静期制度,提供方便快捷的退换货保障。依法妥善处理消费维权、合同违约等各种纠纷,避免发生群体性聚集上访事件。

  八、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直销企业及其分公司、直销员、经销商应当严格按照当地政府疫情防控要求开展经营活动。对疫情防控不能有丝毫松懈,认真落实各项防疫要求,在直销培训、会议等经营活动中,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疫情风险,提倡会议、讲座、培训等线上举办,严控各类跨省区市的人员聚集活动。

  今后,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直销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各种违法直销和传销行为,维护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直销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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