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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心汇张天明等人被湖南省双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7-12-18 18:46:00   来源:湖南省双牌县人民检察院、防骗大数据

  今年7月,善心汇张天明等人因涉嫌以“扶贫济困、均富共生”等为幌子,策划、操纵并发展人员参加传销活动,骗取巨额财物,被全国各地公安机关依法刑事强制措施。近日,张天明等人终于被正式起诉。

  据获消息,由湖南省双牌县人民检察院正式起诉【双检公诉刑诉[2017] 103号】张天明、燕吉利、刘力华、董健、黄荣权、刘海、陈清劲、方同松、刘韩望、廖雄云等善心汇头目及高层提起公诉。

 

  以下截取部分内容

  被告人张天明,男,1975年4月24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230103197504243612,汉族,初中肄业文化,系深圳市善心汇文化传播公司、深圳市安能洁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昆明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深圳市慧尚品爱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海南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中农善心汇农业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实际控股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户籍所在地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140号,住北京市朝阳区通惠河街卓明大厦2号楼5楼,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2017年7月18日由永州市公安局决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同年9月11日经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由永州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燕吉利,男,1966年4月16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610404196604163010,汉族、大专文化、系深圳市善心汇文化传播公司执行总裁,海南同明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执行总裁,陕西省咸阳市渭城人,户籍所在地咸阳市渭城区窑店镇街道3号10号楼1单元5层3号,住海南省保亭县三道镇善心汇大厦301室,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2017年7月21日由永州市公安局决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同年8月24日经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由永州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之规定,对张天明、燕吉利、刘力华、董健、黄荣权、刘海、陈清劲、方同松、刘韩望、廖雄云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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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5月以来,张天明等人通过搭建“善心汇众扶互生大系统”平台,大肆发展会员。截至目前,善心汇共有500多万会员,遍布全国31个省区市,涉案金额数百亿元,是近年来较为罕见的特大涉嫌传销组织。

  2017年7月,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全国各地公安机关依法对广东深圳市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天明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犯罪问题进行查处,张天明等多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16年5月以来,张天明等人通过搭建“善心汇众扶互生大系统”平台,大肆发展会员。截至目前,善心汇共有500多万会员,遍布全国31个省区市,涉案金额数百亿元,是近年来较为罕见的特大涉嫌传销组织。

  7月24日“平安北京”发布通报称,部分“善心汇”会员被别有用心之人煽动来京非法聚集,严重扰乱了首都社会秩序。

  7月26日,“平安北京”再次发布通报称,针对近日部分“善心汇”成员被煽动来京非法聚集一事,截至7月26日,6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被刑事拘留。

  经湖南省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永州市公安机关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对深圳市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天明等多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同时,经检察机关批准,全国多地公安机关也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罪名对一批犯罪嫌疑人依法执行逮捕。目前,已查明张天明等人非法获利22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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